开封是国务院1982年公布的第一批国家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6月19日记者获悉,为加强开封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保护,科学保护历史背景和文化资源,传承弘扬优良历史传统文化,进一步完善开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开封市特编制《开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目前规划已形成草案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规划内容,凝聚社会共识,共同参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现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在公示期间内,可通过邮件、来信、来电等方式,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
《规划》草案包括总则、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保护内容、市域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心城区层面保护规划措施、历史城区的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的保护、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民间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实施管理措施十个方面。《规划》草案中明确,规划范围为开封市行政辖区,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原则是价值导向、应保尽保;整体保护、传承发展及合理利用、传承展示。开封市有宋文化成就、人水关系智慧典范及红色文化先锋等历史价值,基于名域价值特色,结合法律法规利标准规范,构建全时空、全要素,物质与非物质相结合的新时期名城保护传承体系。涵盖市域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城址环境、门更城区、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及历史地段、文司占迁、非物质文化造产与其他优秀传统文化六类保护。
据悉,公示时间是2023年6月18日至2023年7月18日,期间会在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开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和开封市规划展示馆进行公示,市民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及拨打电话等方式来进行反馈。
手机站 |
微 信 公 众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