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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07-12 运输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现报告龙岗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格外的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区委召开区委常委会,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实际的要求,区政府召开区政府常务会等多次会议通报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责任,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张礼卫书记、王策飞区长、吴书坤主任及相关区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指示批示,要求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审计查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区人大财经委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区审计局认真落实整改督促检查责任,制定和印发了《关于龙岗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有关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及工作安排。32个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研究推进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截至2022年6月,龙岗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8个,整改率90.57%;处于正在整改阶段的有5个,占9.43%。从总体情况看,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具体问题整改取得较好效果。共追回及盘活上缴资金2,300.78万元,增收节支约1.27亿元,清理土地面积223.79公顷。二是重点领域业务管理不断规范。相关单位共制定完善政府采购、国企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制度57项、印发加强和规范管理的通知31项,组织并且开展业务培训10场,不断规范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加大。相关单位对92名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诫勉谈线个供应商进行罚款、通报批评、履约扣分等处理。区审计局向相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起,其中移送区纪委监委4起、财政局9起、住房和建设局7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起;已办结11起,对3家供应商及3人记录不良行为,罚款和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共计13.12万元。

  2020年1月,区财政局及时将相关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至相关单位;严控代编预算规模,在编制2021年及2022年部门预算时,已分别将上级下达的47笔及53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细化编入部门预算。

  一是区财政局慢慢地增加相关统筹类资金管理,在组织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对各街道“机动经费”和“小型基建经费”进行了统筹,各街道两项经费总额均在2,200万元左右;在审核各街道2022年部门预算时,对各街道“机动经费”和“小型基建经费”按规模进行总额控制,各街道两项经费总额均为2,000万元。二是区财政局在2021年11月印发了《关于从严从紧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明确了公务费编制口径,要求各单位根据单位性质及在编在岗人员数量准确编制公务费预算。

  区国资局已于2021年5月批复2021年度国有企业经营预算。2022年1月,区国资局印发《龙岗区区属国有企业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经营预算流程及时间进度安排进行了规定,明确区国资局每年3月底前下达企业利润目标等重要指标预算。此外,区国资局在智慧国资系统中建设了预算管理模块,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编审效率,该系统已于2021年11月投入试运行。

  2021年7月,区财政局印发《关于梳理政府投资项目已完工未付清尾款项目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每年8月底前梳理及报送已完工未付清尾款项目情况,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截至目前,全区已完工待支付尾款项目资金需求共计42.51亿元。2021年9月,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关于申报龙岗区2022-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在编制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时,加大项目建设进度审核力度,科学安排“结(决)算项目资金”规模,逐年消化存量项目尾款资金需求。

  区发展和改革局逐步扩大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范围,2021年选定开展后评价项目的数量由2020年的2个增加至6个,涉及行业由2个增加至5个,涉及项目投资1.67亿元;逐渐完备后评价工作,在2021年后评价工作任务书及验收要求中增加项目投资控制、预期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等内容。

  2021年,区财政局组织并且开展15个重点项目(部门)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8.21亿元;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在12月向区政府报送了《关于2021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报告》,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压减5个项目2022年预算1.27亿元。

  2021年10月,龙岗区区属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印发《龙岗区区属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议事清单》和《龙岗区国资局监管国企权责清单》,将区直管企业负责人的考核管理权限调整至区国资局,减少审批流程,缩短考核周期。2021年11月,区国资局正式公布了2020年度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梳理优化考核流程,制定《龙岗区区属直管企业预决算及考核上班时间安排表》,明确各项上班时间节点,规定每年4月完成上一年度业绩考核。2021年度的业绩考核工作已于2022年4月完成。

  区财政局从全区层面完善审核机制,加强源头管理,在智慧财政系统设定台式电脑采购限额,超限额采购需由区财政局审核;汇编《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办公设备配置预算标准》等文件制度,要求各单位严格按标准编制2022年预算,确保设备采购按标准开展。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等8家预算单位建立健全4项内部管理制度、印发4项通知、开展2场培训、对2名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严控办公设备购置限额,不断规范采购行为。

  区教育局积极统筹规范全区中小学法律顾问工作,在2021年11月印发《龙岗区中小学校法律顾问工作实施办法》和《龙岗区中小学校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范本)》,对法律顾问服务的范围、收费标准、合同签订等方面做规范,要求各学校结合学校规模、法律事务范围及工作量合理确定法律服务费,在服务合同中量化服务指标,从专业水平、职业道德、社会责任等方面开展履约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参考是依据。平湖街道严控法律服务经费支出,2021年法律服务费比2020年减少18.59万元,2022年起由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所)逐步统筹整合有关部门法律服务顾问需求,统一聘请法律顾问,严控法律服务费规模。

  园山街道已于2020年7月归还占用的2台车辆;2021年9月出台《园山街道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对公务车辆管理进行规范,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监管。

  2021年4月,区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区各单位开展供应商资格专项自查,对各单位报送的自查材料来了检查复核。2021年8月,区财政局向相关单位发出《政府采购监督提醒函》,要求相关单位深入核查供应商资格审核检查环节存在的问题,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责任追究。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规划土地监察局、人力资源局等16个单位认真履行采购主体责任,积极自查整改,在党政联席会等会议上对有关问题情况作出通报批评、通告18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或印发相关通知10项,开展2次专题业务培训,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提前终止5个不具备政府采购资格供应商的项目合同;完善供应商资质审核机制,加强供应商资格审核检查,要求供应商提供诚信承诺函,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平台核查供应商信用记录。

  区发展改革局、应急管理局、宝龙街道等单位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制度不够完善、审核把关不严等原因,修订完善了《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4项内部采购管理制度,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通过组织业务学习、开展培训、自查自纠等方式,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招标文书内容的审核把关,杜绝出现违规设置排他性和倾向性条款的现象。

  2021年9月,区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组织工业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及电气线路检测等工作要求的通知》,明确相关整治及检测工作价格参考标准,如安全技术指导服务费参考标准为每位专家每天800元,电气线路检测费参考标准为每平方米2元,要求各街道在招标前列明经费清单,据实支付费用;健全安全生产项目市场询价机制,要求各街道组建项目采购小组进行询价,提高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

  2020年12月,园山街道修订了《2021年园山街道四害防治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中的奖惩条款,明确和细化扣款事项,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做好四害消杀服务监管工作。2021年8月及10月,区民政局分别发出整改通知,督促相关社工机构立即开展整改,目前未按资格要求配备的43名注册社工已全部按要求配齐;在2021年社工服务季度考核中,按要求对13家社工机构进行了考核扣分,对整改不及时的5家社工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限期整改。

  区发展改革局、规划土地监察局、龙岗街道等单位针对监管制度不够完善明确、验收程序不够规范等原因,结合实际分别采取一定的措施强化外包服务项目管理,共制定或修订有关采购、合同管理或外包服务监管制度5项,进一步明确履约验收程序、佐证资料留存、支付流程和责任追究等事项,责令4名责任人在内部通报会上作出检讨,组织重新核查工作量,追回多付款项10.13万元,推动加强外包服务验收管理,提升项目成果验收质量,充分的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学技术创新局及区人力资源局认真分析评审机制不够完善、制度不够细化、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等方面的原因,分别采取对应措施进行整改。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涉及多付的289.79万元扶持资金,目前已追回283.99万元,剩余5.8万元通过法律途径追缴,已于2021年12月胜诉;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谈线名评审专家责任,取消其继续参与技改项目评审的资格;2021年11月,印发《龙岗区经济发展资金技术改造专项扶持项目现场审计及专家评审细则》,制定专家评审打分指引表,建立局内交叉复核机制,强化产业扶持资金审核。区科学技术创新局已全部追回多付的11.87万元,将审核把关不严的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完善审核程序,增加科室项目讨论会、分管领导业务会等流程,加强对项目的审核把关。区人力资源局已全部追回多付的2.6万元,对2名责任人进行谈线月制定了《龙岗区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监管工作方案》,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政策、业务流程、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确保新型学徒培训线.重点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城投集团进一步明晰龙城工业园产业定位,将龙城工业园的整体定位调整为大运北片区科学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引进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和未来产业。截至目前,共引进商业配套、园区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84家,园区总产值由2020年的8.71亿元增加至2021年的16.30亿元,其中2021年度智能制造领域产值达11.47亿元;在园企业中包括智能制造领域及生物医药行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8家,园区内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生物医药及信息技术领域企业占比达74.40%,产业聚集效应慢慢地加强。区产服集团组织优化现有产业园区产业定位,明确大运软件小镇、大运AI小镇、时尚易城产业园的产业定位分别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AI产业”、“眼镜产业”为主;积极引进产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大规模的公司进驻,推动形成园区产业生态链及资源集聚效应。目前大运AI小镇已吸引AI产业部分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意向入驻;时尚易城产业园排查清理产业关联度较低的入驻企业,重点引进眼镜行业优质企业,清退不符合眼镜产业导向的企业10家,引入眼镜企业7家。

  一是区产服集团制定大运软件小镇园区转租问题专项整改方案,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已清退4家涉及转租问题的公司,已整改到位4家,相关物业已按要求自用。2021年6月,区产服集团印发《关于全面清理整治产业用房违法违规现象的通知》,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园区违规转租分租专项排查,经2轮排查暂未发现其他违规转租现象。

  二是区城投集团认真梳理享受租金优惠的企业台账,对入驻企业的资格证书期限及优惠期进行核查,区分不一样的情况进行相应处理。截至目前,共取消5家企业国高优惠,1家企业已退租,13家企业提供了承诺函,承诺如未能及时取得有关优惠资质,将恢复租金原价和补缴已享受的优惠租金。2021年9月,区城投集团修订《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产业园区租金定向优惠方案》,强化租金优惠审核,明确企业提供的相关知识产权须对企业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一是区应急管理局在2021年11月印发《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涉应急管理项目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任务分工,今后该局不直接进行全区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专项检测等工作,原则上主要负责统筹和督导抽查,具体工作由各街道组织实施,要求各街道及时报备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项目,促进区街成果互认共享,避免项目交叉重复、过度整治。二是坪地、布吉街道结合工作制度不够完善、统筹不到位等原因,分别通过完善制度、规范项目实施等方式统筹开展整治工作。2021年9月,坪地街道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高危工艺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各社区、各执法分队规范整治内容,同时对涉及粉尘等类型的160家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避免重复整治。2021年10月,布吉街道修订《布吉街道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建立项目统筹管理机制,开展项目风险防控等业务培训,强化工作成果共用共享,避免重复过度整治。

  2021年2月起,区应急管理局先后印发《龙岗区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优化调整评定环节,简化申报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辖区企业参与达标创建工作,目前达标企业达514家,达标率逐步增长。

  2021年6月,区政数局修订《龙岗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未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应参照该办法报区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技术把关,强化使用部门预算及自筹资金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审核管理。2021年10月,南湾街道公共安全电子数据应用平台已迁移至区政数局服务器后投入使用,目前已更新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建设项目等8大类数据9,891条。

  区卫生健康局督促承建单位加强技术保障,更新远程会诊系统版本,优化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功能,新增互联网安全访问及手机移动端访问功能,强化系统操作培训。截至目前,使用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开展远程会诊、影像诊断、远程探视等模块共3247人次,发布教学课件71例,远程医疗培训6次,使用率逐步提高。区水务局对系统进行了优化调整,升级手机端APP,开展操作人员业务培训;2021年9月,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已更新河道情况、勘定图、专项行动等数据资料70项、共计1.4G,用户登陆次数逐步提升,累计已登陆159次,工作人员使用升级后的手机端上报等功能模块上报河长巡查、排放口等信息115次。

  2021年7月,区政府印发《龙岗区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区教育局全力推动我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幼儿园建设。2021年新建新增公民办幼儿园23所,引进市属园合作办学,新增区一级幼儿园54所;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组织培训项目274个、培训人数超6.5万人次。2021年8月,区教育局出台《转型公办幼儿园过渡期人员续聘工作指引》,逐步提高幼儿园教职工持证率,2021年共有592人通过专职幼儿园教师认定。

  区建筑工务署由分管领导约谈7名责任人员,督促加强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向设计单位及审图单位发出9份履约预警函及3份合同违约处理通知书。仙田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采用专用面砖粘结剂等处理方法充分保证安全,设置绿化隔离带防止行人靠墙行走;依山郡小学改扩建工程增加楼梯不锈钢扶手和靠墙扶手,休息平台增加分隔板防止学生攀爬;平安里学校改扩建工程将存在安全隐患的玻璃门更换为钢制复合门;兰著学校改扩建工程设置绿化隔离带缓冲区域。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组织相关街道对辖区各类公厕情况做排查,对4551个公厕逐一建立档案卡,结合排查情况优化公厕建设布局方案,征求街道意见后进行现场调研,优先在辖区急缺公厕的碧道、公园、地铁站、商业街等区域安排新建公厕17座,目前已进场施工5座,全部17座新建公厕将在今年内完工。平湖生态园大部分范围位于水源保护区内,公用设施建设受到限制,除原设置的一个移动公厕外,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在园内广场新建一个装配式移动公厕,项目将在2022年6月底前完工;荷坳社区乐城体育公园、乐城社康、金源市场等均有对外开放的公厕,该局在社区主要道路、公交站点周边合理设置指示牌,在乐城体育公园周边按规范设置导识牌,以便市民快速寻找公厕。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在2021年第三季度委托第三方对各类公厕管理经费标准进行测算。2021年9月,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公厕管养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差异化公厕管理经费标准,一类(蹲位数大于10个)、二类(蹲位数小于或等于10个)、转运站公厕管理经费每年每座分别为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管理经费包括清洁人员工资、设施设备维护、厕纸及洗手液等消耗品费用;目前由财政承担管理经费的市政公厕有273座,其余公厕为社会公厕,由业主单位自行承担管理经费。

  宝龙街道涉及6个项目,其中5个项目已于2020年10月与服务单位签订补充协议终止合同,终止重复发包的项目概算编制及竣工图设计工作,避免重复计费;1个项目尚未实施,经街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议定,已要求总承包单位取消清淤建设内容,避免财政资金损失,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对排水管内因施工产生的淤泥由施工单位自行清理,非施工产生的淤泥由管道管养单位负责清理。坪地街道涉及2个项目,街道与设计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设计单位工作内容不包含概算编制,2个项目概算编制由造价咨询公司负责,避免重复发包;组织对已签订的设计、概算合同进行核查,与相关设计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厘清设计合同与概算合同的委托内容,避免造成资金损失。

  2021年6月,龙城街道组织设计、造价咨询等单位召开整改工作会议,要求设计和造价咨询单位加强城中村综合整治项目的前期设计工作,强化初步设计内容核查把关,确保同期实施项目统一设计标准。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会同区住房和建设局等主管部门梳理逃生窗建设政策及标准;2022年1月,区住房和建设局印发了《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和城中村综合整治工程参考价格区间(2022年版)》,对城中村整治外立面改造、路面整治、装饰装修、监控工程等项目的建设标准及价格区间进行了规范,供相关单位编制小型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参考;明确逃生窗厚度,规定逃生窗预算单价区间为297.98元/套至313.26元/套,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标准。

  2021年3月,区住房和建设局对相关招标代理公司、监理人员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2021年2月,园山街道纪工委对该事项进行了初核,暂未发现存在利益输送问题。2021年4月,园山街道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处理,禁止其参与街道工程招标代理工作6个月,印发《园山街道小型建设工程发包指引》,取消预选承包商库,对街道小型工程招标范围及方式、招标程序、承包商履约评价及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规范,明确入围及定标办法及定标工作规则,对违反定标原则的相关人员将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

  2021年8月,区住房和建设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区产服集团罚款4.62万元。区产服集团加强集团工程管理部门内部建设,配齐配强专业管理人员;从工程量计算准确性、综合单价组成及材料设备价格合理性等方面对造价咨询成果严格把关;加强对造价咨询单位的履约管理,要求造价咨询单位配备的人员数量及专业必须满足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并相对稳定,对成果文件误差率5%以上的将处以罚金,将上述要求列入考核内容。南湾街道取消与相关公司的合作,对招标代理机构作出停止招标代理业务3个月的处理,街道纪工委对2人进行谈话提醒,采取内部复审、标后重审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招标工作。坂田街道对经办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17人进行谈话提醒,约谈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完善街道工程招标规定,要求街道工程招标必须严格按要求核查投标企业信息。

  区建筑工务署责令施工单位按施工图进行整改,据实核减造价52.34万元;对3个施工单位及3个监理单位按合同约定分别予以年度履约评价扣2分至6分的处理,处罚款1.2万元;分管领导对2名负责人进行约谈;不断加大现场抽查力度,对出现此类情况的承包商将拒绝中标3个月。区产服集团对大运AI小镇项目出现管沟作业部分由原土替代沙砾回填等问题,据实核减费用60.22万元,对施工、监理单位记入半年度履约评价及列入集团黑名单,一年内禁止其承接集团相关业务。对阿波罗科创大厦项目基坑支护旋喷桩未满足设计要求问题,区产服集团组织专家及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现场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与施工单位就按规范据实结算达成一致意见。

  区建筑工务署由分管领导对2名项目管理责任人进行约谈;按照合同约定及《施工合同履约评分细则》对4个施工单位年度履约评价分别作出扣3分的处理;强化《龙岗区建筑工务署变更管理办法》落实,对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时预警、及时处置,督促及时完善变更手续并确认工程涉及的变更内容,对未及时报送设计变更的责任单位定期进行督办并纳入合同履约处理。

  龙岗街道认真落实《龙岗街道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实施办法》,对完成结算的162个小型基建项目进行了履约评价;2021年1月、6月分别印发《龙岗街道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类定标工作规则》《龙岗街道小型建设工程发包管理制度的通知》,健全工程项目定标工作规则及承包商遴选机制。龙城街道对16个发改立项的项目及时进行了履约评价,约谈设计、施工及造价咨询单位,加强工程管理和造价控制;2021年11月,印发《关于严格执行龙岗区承包商履约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不断强化工程项目履约评价管理。

  2020年12月,区国资局印发《深圳市龙岗区政策性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子基金运营、托管等相关情况的信息披露作出了明确要求;区金控公司向相关子基金发出《深圳市龙岗区引导基金关于进一步规范子基金投后报告报送的告知函》,要求子基金及托管银行按规定提交相关报告,明确托管报告需涵盖的具体内容,强化对子基金托管银行履职情况的考核监管;存在问题的2家子基金中,创赛基金已进入清算程序,1家子基金2020年的托管报告已按照要求增加托管账户基本情况、托管资金往来明细等内容。

  2022年1月,区国资局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国有企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资金存放管理,要求国企资金原则上应当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公开邀请不少于3家以上银行报名参与竞争,通过市交易集团资金融通平台等公开平台进行交易;资金量较小的,可通过集体决策的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区财政局按照区国资局关于区属国企资金存放入库商业银行评价指标核定工作有关要求,配合开展相关商业银行指标核定及评价工作。

  对接待费及差旅费方面存在的问题,2021年2月,区投控集团修订《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业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接待标准、接待人数和陪餐人数等要求,规范接待审批流程;12家辖属企业重新修订了《业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区分公务接待与商务接待并执行相应标准;区投控集团党委及集团纪委约谈问责相关企业领导班子或企业负责人13人次。对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区投控集团已追回违规报销差旅费2.65万元,由集团纪委对31人次进行了约谈;要求21家辖属企业组织自查,及时收回自查发现的12家企业30人次违规报销的4.41万元。

  区卫生健康局印发《龙岗区公立卫计单位医学装备管理暂行规定》,强化设备购置必要性、价格合理性及档次需求合理性的论证;2021年8月,印发《关于规范医学装备内部调配行为的通知》,建立医疗设备内部调拨机制,打破医疗设备所有权固化的限制,建立渠道将单位使用效益不高的医疗设备调拨至预期使用效益高的单位。区社管中心已通过调拨盘活利用等方式处置166台医疗设备;71台慢病监测设备已于2021年9月接入龙岗区域性慢病管理平台使用。2021年9月,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装备使用管理加强信息指挥平台使用的通知》,督促规范执法装备使用管理,该局40台移动督察平板设备已开发储备地管理考勤打卡模块,配发给相关部门用于日常管理;平湖、坪地、园山、宝龙街道涉及的62台移动执法设备已全部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吉华街道涉及的25台设备已用于日常执法工作;园山、宝龙街道已将9台执法通讯设备配给一线执法人员,进行实地巡查、现场拍照等工作。

  宝龙街道积极追缴有关款项,对相关企业拖欠该街道的77万元租金,已通过法律途径追缴,目前一审已胜诉;三和村篮球馆承租方拖欠租金45万元的问题,已追回15万元、按疫情有关政策减免9万元,其余21万元已通过法律途径追缴,目前一审已胜诉。园山街道已按合同要求收取相关租金共141.85万元,后续租金已按合同要求逐月足额收取。

  华程公司已函告各承租方在物业租赁合同期满后将不再续租,督促承租方按要求配合做好物业使用管理工作。因相关公配物业目前没有公交线路规划,暂无需使用,为避免资产闲置,华程公司就相关物业的情况及使用计划向区物管中心进行报告,区物管中心同意该公司继续履行现有租赁合同,期满不再续租,如有公交线路进驻使用将无条件交回承租物业,督促其合理使用社区公配物业,提高物业使用效益。

  坪地街道解除了上輋水库原续签合同,拆除鱼网,要求相关人员不得在水库范围内进行养殖;追缴企炉坑水库租金4.13万元,在合同期结束后将不予续租;因三坑水库存在相关建筑物占用下游水务用地行为,街道起诉了相关当事人,2021年12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相关当事人腾退并返还占用的水务用地及地上附作物。宝龙街道成立工作组,对上禾塘水库和三棵松水库等6个水库进行整治,水库的种植、养殖行为已经消除,被长期占用的水库管养房120平方米,拆除了三棵松水库非法搭建铁皮房并清理菜地约4,800平方米。园山街道向相关业主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下西风坳水库钓鱼场、养鸡棚等设施已清理,还设置了告示牌。

  两个问题需分步骤逐步解决或需通过修订完善制度解决,相关制度出台还需履行一定程序(1)关于产业扶持资金奖励政策不够完善的问题

  区教育局根据检测鉴定结果,分步实施公办中小学校舍安全风险隐患加固整治工作,对于判定为情况比较紧急,需及时加固处理的单位,优先进行了加固整治或启动拆除重建等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包括荷坳小学在内的31所学校42栋校舍的加固工作,剩余的南联学校和平冈中学校舍无即时危险,不影响正常使用,区教育局督促相关学校强化日常巡查监测。区教育局成立校舍加固工作领导小组,优化加固设计方案,制定详细施工计划,认真筹划教室腾挪及师生分流,积极推进剩余校舍的加固工作。因需腾挪教室及分流师生,上述2所学校校舍加固工程需在2022年暑假方可实施,预计2022年9月底前完成。

  三个问题受外部协商等因素影响,个别问题涉及诉讼程序(1)关于个别项目合作模式有损国有股东权益的问题

  区产服集团作为国有股东,2020年先后两次组织对有关情况做专项审计;2021年6月发函要求相关企业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股东权益。目前,区产服集团与大股东已就“创业公园”项目达成共识,拟与相关团队终止合作协议,改由公司团队自行运营,已就退出事项做多次谈判。2021年10月,区属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印发《龙岗区区属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议事清单》和《龙岗区国资局监管国企权责清单》,规范国有参股企业的投资行为,要求委派的股东代表应提请企业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在决策后及时报区国资部门或区属国有企业备案。龙岗启迪协信公司股东间已形成一致意见,要求尽快解除合同。区产服集团已于2022年5月向区法院提起诉讼,将在8月15日开庭审理。

  区教育局联合相关幼儿园及有关部门,建立注销周报制度,专人指导转型幼儿园注销工作。2021年10月,区教育局召开龙岗区民转公幼儿园收尾工作情况讨论会议,推动建立一园一案沟通档案,实时对接转型幼儿园收尾工作情况。目前,全区需办理民办非企业注销手续的209所幼儿园中,已完成注销205所,1所已完成终止办学,3所正推进终止办学工作。下一步,区教育局将加快推进解决剩余3所幼儿园存在的产权纠纷等问题,督促幼儿园配合完成终止注销工作,其中2所预计2022年7月底前完成,1所预计2022年底前完成。

  2021年3月,区城投集团修订了《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规定300万元以上的重大工程变更要按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2021年8月及9月开展了2期工程建设管理专题培训,促进提升集团工程管理人员专业能力;积极与合同总承包单位沟通协调解决方案,暂停支付工程尾款529.73万元。

  二是督促各单位建章立制,有关责任单位、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57项,努力减少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组织全区11个街道开展自查自纠;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区审计局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名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诫勉谈话问责。(二)关于“提高绩效审计项目占比,把绩效理念贯穿到每个审计项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二是结合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项目实施“结合型”绩效审计,在审计内容、审计评价等方面融入绩效内容,2021年下半年在相关审计项目中反映资金使用效益低等绩效类问题48个,涉及金额4.75亿元。(三)关于“加强对决算草案、国有资源资产审计”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二是做好国有资源资产审计。在吉华街道、区建筑工务署、土地整备资金等7个审计项目中,对固定资产管理和土地资源的保护利用等情况做了审计,发现违法建筑执法不严、国有储备地被非法占用、已征转项目用地闲置等问题,有关问题将在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健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机制,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职责,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还没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工作,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牵头指导督促主管领域整改工作,既要督促纠正具体问题,又要研究多发性、倾向性问题,举一反三,完善制度。

  (二)强化屡审屡犯及共性问题整改。加大向区纪委监委和相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力度,深化巡察审计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巡察审计一同推动整改的合力,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督促牵头解决行业共性问题。探索建立审计财政工作联动机制,实现审计部门与财政部门成果共享,由点及面推动规范全区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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