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逐步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全方面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加快实施危旧房改造工作。到2017年,重点地区的农村民居基本达到抗震设置防护要求;到2020年,全省农村民居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消除不具备抗震防灾能力的危旧民居,遭受7级左右地震时不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本报讯 (记者 胡兵)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逐步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全方面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加快实施危旧房改造工作。到2017年,重点地区的农村民居基本达到抗震设置防护要求;到2020年,全省农村民居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消除不具备抗震防灾能力的危旧民居,遭受7级左右地震时不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意见》要求,不抗震的危旧民居改造主要采取两种形式:村庄改建和住房改建。对于跨地震活动断层或者有其他地震地质灾害安全风险隐患的村庄,70%以上农村民居建筑达不到抗震要求的村庄,60%以上农户自愿申请参加且符合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改建村庄,有计划地实施改建;对于合乎条件的乡镇驻地村、中心村优先安排改建。
同时,对现有住房达不到抗震要求且农民自愿改建的,在原有宅基地上有计划地实行改建。对村庄内连片的危旧房,鼓励按着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统一组织建设集中居住区,同步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能连片改建的,支持农户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按照符合标准要求的抗震设计的具体方案,就地就近新建。
《意见》要求,全面推广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农村防震减灾知识。有计划地开展农村民居建筑工匠培训,争取用5年时间,以县(市、区)为单位分批次组织完成现有农村民居建筑工匠培训。
此外,《意见》要求,各地要组织编制适合不同地域、不同风俗习惯、经济实用的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图集,为农民建房无偿提供设计和实施工程的方案,编写和推广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施工指南。要落实农民建房所涉及的场地选择、抗震设防标准、抗震设计等全过程技术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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