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消费者购买装配式建筑商品房,在全市范围内,对于购买绿色建筑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商品房、全装修商品房(或成品住房)的购房者,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按政策允许范围内最低首付比例执行,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具体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装配式建筑,是指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以及其他符合装配式建筑技术方面的要求的结构体系。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世界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层次地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
力争2017年滁城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开工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2018年不少于40万平方米;各县、市、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2017年开工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2018年不少于10万平方米(详见附件)。
力争2019年滁城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开工面积不少于60万平方米,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要达到20%以上;各县、市、区争取2019年装配式建筑项目开工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要达到15%以上;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要达到30%以上。
建筑单体装配化率(墙体、梁柱、楼板、楼梯、阳台等结构中预制构件所占的比重)应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到2020年,力争建筑单体装配化率达到40%以上。
强化监管队伍建设,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加强全过程监管,建设和监理等可采用驻场监造等方式加强部品部件审查质量管控;施工公司要加强施工全套工艺流程质量安全控制和检验检测,完善装配实施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加大抽查抽测力度,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商业开发项目,2017年起全市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建筑面积不少于10%的装配式建筑项目,以后逐年递增,到2020年达到20%以上。对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在建设条件意见书中明白准确地提出是否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意见,并明确预制装配化率、一次性装修面积比例等内容。
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且装配到30%以上的商品房项目,可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期限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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