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佛山市建设局获悉,在佛山市提供给灾区的供货700套(前期计划)中实际到达643套,完整配套的只有372套:K型板房(坡顶型活动板房)132套,T型板房(隔热板组合房屋)240套;不配套的都是K型板房共271套,均由于配件严重不足无法安装。
“目前在地震灾区K型板房配件严重不够,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先期发送的活动板房标准不统一,而板房在修筑过程中如有受损,由于产品质量标准不一,很难用其他零件来更换,而且对后期维护也是个障碍。”佛山市质监局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该《要求》的出台,为佛山市活动板房的生产、运输和安装提供了统一标准,特别是在整体板房的具体规格要求方面填补了技术标准空白。
“我们已完成活动板房任务,而在本月上旬发出的活动板房,都按照3×1.82米到4×1.82米这个模块基数设计活动板房建筑面积(板房宽度),但是长就没有限制了。”黎明活动板房事业部李嘉辉技术员说,之前任何厂家生产的活动板房建筑面积都不一样。
据了解,目前由于我国尚未出台活动板房的有关标准,活动板房的生产安装没有统一的技术指标,导致各个公司制作的活动板房规格不统一、质量难保证。
“每套援建板房建筑面积大约在15?20平方米,学校校舍的要大一些。”负责人称,该《要求》对活动板房屋面扣槽屋脊板、天沟内衬、泛水板的彩钢板厚度,门窗上单块玻璃面积,长、宽度允许正负偏差和门、窗安装长、宽偏差以及对角线偏差等指标作出了明确规定,还分别对平顶型活动板房和坡顶型活动板房的主要参数按不一样的规格进行了明确,对板房通风装置、防水能力、保温隔热、楼梯防护、通风装置以及包装、运输、贮存、安装、运输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据了解,为保证该《要求》尽快执行,目前市质监局要求各区局负责备案(禅城区由市局负责)的活动板房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一定要符合《要求》的规定,必须于本月底前修订标准并到质监部门完成备案。
“由省局和省建设厅明确的供应灾区活动板房生产企业,我们将主动与他们联系,督促其迅速制定企业标准,已于近期完成备案,而对已确认的辖区内其他活动板房生产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要在本月底前完成。”该负责人强调,企业巡查人员和质监局产品抽样人员如发现企业有无标生产活动板房及相关情况,比如生产活动板房原材料(含钢材、彩钢板、夹芯板、连接材料、芯材)批次变更时,要及时通报质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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