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印发《洛阳市东西南隅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东西南隅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六大重点保护对象和社会功能管理、审核检查备案管理等规定,鼓励文旅文创产业优先发展,并提出要在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依法管理、合理规划利用”原则的基础上,进行保护与管理,实现经济、社会和文化效益融合发展。
东西南隅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北至中州东路以南,南至马市街—吕氏街一线,东至新街以西,西至承福门大街以东,规划面积约113公顷,是我省第一批省级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
●六点:以城隍庙、传统大院、安国寺、宣仁门遗址、文庙、文峰塔形成六个基本功能节点。
●十二片:依托城隍庙、西大街、传统大院组团、安国寺、宣仁门遗址、东大街、鼓楼、文庙、周南驿、文峰塔等节点形成十二片区。
●明清以来有代表性的、相对价值较高的能体现洛阳地方特色的传统风貌建筑。
●能够反映洛阳历史背景和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特定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根据该办法,在保护过程中,核心保护区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将根据其保护等级、历史价值、风貌特色、时代特征、保存现状等实施分类保护,采取对应的保护与整治措施。如:
文物的保护、修缮、利用等工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在文物部门的同意和指导下进行;
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与修缮,应当遵循修缮技术规范,保证原有院落格局的完整性,采用传统工艺、材料,不得损害历史建筑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古树名木保护应当符合《洛阳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要求,古树名木树冠垂直投影向外五米范围内不得动土建设。除此之外,在建设控制区范围内,还将严控各类建设项目的功能、体型、体量、高度、材料、色彩、风貌等,确保其与周围环境、风貌相协调。如:
核心保护区范围内以现状2层传统民居高度为基准尺度予以控制,确保街区尺度的整体性;
建设控制地带内以现状2—3层传统民居高度为基准尺度予以控制;中州东路两侧建筑高度控制在15米以下。
在业态管理上,该办法明白准确地提出,将坚持文旅文创优先原则,倡导布局传统的非遗文化、老字号、特色餐饮、手工艺品经营,鼓励民俗文化、文艺创作、博物馆等文化艺术类业态和民宿、咖啡馆、汉服、剧本杀等文化休闲业态及与街区风貌相一致的其他业态发展,推动文、旅、商、科技等能融尽融,丰富文旅文创消费品供给,提升游客体验。
●其他对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如设置破坏或影响风貌的广告、标牌、招贴、建筑小品等。
该办法还对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内审批事项所需材料、审批部门和在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内违反管理的处罚规定等进行了明确。如:
商户新装、变更门头时,申请人须携带相关审批材料至街区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备案,审批合格后方可制作安装;
在街区内进行电影、电视等拍摄或公益宣传、文体娱乐、商业推广、广告等活动,申请人须提前将申请表、详细活动方案及应急预案提交至街区管理部门,根据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备案后方可开展;
核心保护区内未经批准的建(构)筑物一律依法拆除,不得以罚款或其他处罚方式替代。
“这将有利于在街区内实现依法管理、合理规划利用,逐步提升街区的管理效率和质量,形成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保护与形象提升共赢的新局面。”市名城委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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