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建筑可以被认定为历史建筑?不同的历史建筑如何分级保护?如何来解决城市建设与建筑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这些都是长期以来摆在历史背景和文化保护工作者面前的难题。
“随着《秦皇岛市历史建筑和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保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这样一些问题都将迎刃而解。”1月16日,秦皇岛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建明介绍,《规定》将于2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省首个与“历史建筑和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保护管理”相关的政府规章。
目前,秦皇岛市有1座国家级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山海关,有3个省级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历史建筑138处。“除此以外还有一些未被认定的建筑和街区,也应该属于被保护的范围,在之前却没有法律的支持。”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吉海松说。
“那些具有较高历史背景和文化价值、突出建筑艺术特征或者一定科学文化价值的建筑,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构)筑物,如符合相应条件可被认定为历史建筑。”刘建明说,《规定》明确,具备“空间格局、肌理和风貌等体现秦皇岛民间传统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征或时代风格”等条件的居住区、商贸区、工业区、港口区、办公区等区域,可以划定为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
“我市将建立‘普查—调查—巡查’监督管理体系,确保保护管理工作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秦皇岛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耿雅清说,《规定》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定期普查和认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在未开展历史建筑和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普查的区域,实施储备土地、城市更新等项目前进行历史背景和文化资源调查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定期日常巡查,促进全面普查、项目前置调查、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建立实施。
让城乡历史背景和文化保护融入城乡建设,推动城乡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不仅要守住保护底线,还要加强活化利用。
《规定》提出,深入挖掘和保护历史建筑和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的红色资源,发展红色旅游,赓续红色血脉,展示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充分的发挥其社会教育功能。
《规定》鼓励和支持采用渐进式、微改造的方式,对历史建筑和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进行保护传承、合理规划利用。同时,明确了利用范围,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依法投资,参与历史建筑和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传承,开展有利于历史背景和文化保护和传播的项目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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