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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加强历史背景和文化保护积极探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新机制

2024-07-15 行业新闻

  杭州市作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坚持“以人为本、应保尽保、科学修缮、合理规划利用”原则,积极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编制、价值评估体系构建、保护利用标准体系建设等工作,不断推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精细化、规范化。自2004年启动实施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以来,全市成功抢救并保护1611处、88.68万平方米历史建筑。

  政策保障。2004年,出台《杭州市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并以此为基础,在2013年出台《杭州市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同时配套制定条例实施细则。多年来,杭州市以问题为导向,逐步建立健全涵盖历史建筑认定、规划、搬迁、修缮、利用等内容的政策法规体系。其中,对具有保护价值但尚未公布为历史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先予保护、根据历史建筑保护状况评估结果确定修缮资金补助比例的历史建筑评估补助等制度极具杭州特色。

  机构保障。2005年,杭州市成立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成立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工作。2020年,杭州市将历史建筑保护职能与文物保护职能整合,组建杭州市文物遗产与历史建筑保护中心,逐渐增强了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机构保障力度。

  资金保障。2005年起,杭州市设立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资金,共拨付8.5亿元专门用于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积极拓展历史建筑保护范畴与类型。以全面展示不同发展阶段城市风采与文化渊源为目标,打破历史建筑准入年限门槛,允许各个时期具备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纳入保护范围,争取保护对象“零遗漏”。

  探索建立“四制一序”抢救性保护机制。通过建立多方普查机制、房屋拆除前现场排查机制、市民与志愿者推荐救护机制、多部门筛选论证协作机制,以及“排查推荐、预备名录、类别评估、专家评审、政府公布”五步走的名录筛选程序,对文物以外的具有保护价值的老房子先予保护,建立预备名录库。探索建立规划编制与历史建筑保护相结合、政府推进与社会推荐相结合的历史建筑普查机制。

  创新推出历史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立足于历史建筑“排查推荐—预备名录—基础管理—建筑修缮—日常维保—活化利用”全生命周期,实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全程监管。保护前,通过“排查推荐、价值评估、预备名录、专家评审、政府公布”,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名录;保护中,建立“一标识、一档案、一定责、一测绘、一标准”的基础档案,坚持“一幢一策、综合整治”,对历史建筑实施精细化管理;活化后,对利用情况开展定期评估,建立长效激励政策,推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与发展。

  建立健全历史建筑保护技术体系。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编制工作,明确不同保护等级历史建筑的管理、修缮、维护、使用上的要求。通过引入新材料、新技术、新手段,形成历史建筑保护修缮的区域标准和作业规程,逐步建立“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图则—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历史建筑保护修缮作业规程—历史建筑构造实录”多层次保护技术管理体系。根据本地自然环境与建筑特点,探索有明确的目的性的保护修缮技术,在防潮、节能、表皮修复等难点上找到“杭州路子”,实现传统与现代修复技术的有机结合。

  建立历史建筑价值评估定级制度。创新构建由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环境价值、使用价值5大评价因素和建筑年代、建筑风格等18项评价因子构成的价值评估体系,厘清、量化历史建筑的价值与级别。根据每幢历史建筑不同的风貌特征、价值评估等级,编制《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导则》指导历史建筑修缮和保护利用。

  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围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全生命周期”,制定21项标准,内容涵盖历史建筑建档、测绘、修缮、利用、日常维护等,初步建成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标准体系。实施《历史建筑档案建设规范》,推进历史建筑档案的电子化与信息化,指导全市1611处历史建筑建档工作;实施《历史建筑测绘质量成果规范》,分类推进全市域历史建筑测绘,完成全市201处历史建筑测绘;实施《历史建筑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规范》,指导60余处历史建筑修缮与利用;同时整合杭州经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历史建筑修缮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近现代文物建筑保养维护规范》等,为全国历史建筑精细化管理提供依据。

  践行“共建共享共治”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理念。建立历史建筑保护责任告知制度,明确历史建筑保护主体责任,让责任人明义务、知权利,有效调动其“自主保护”积极性。强化专家咨询机制,成立资深专家组成的“智囊团”,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建言献策。鼓励公众参与,组建百余人的历史建筑保护志愿者队伍,开展旧房普查、日常巡查、文史挖掘、保护宣传等活动,形成“群众力量促保护”的社会氛围。

  坚持“兼顾民生,综合保护”。把“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摆在首位,努力实现历史建筑保护与人居环境改善的“双赢”。为稳妥解决历史建筑保护过程中原居民搬迁问题,允许住户自行选择货币安置、外迁安置或回迁安置,选择回迁安置方式的住户可按规划自行保护修缮历史建筑。杭州市对300余处、90%以上的历史建筑和26条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地段)实施修缮,改善了数万户居民住房条件,实现了老建筑原风貌新价值;同时,带动改善183万平方米、近4万户的老旧房屋更新,产生小河直街、中山南路等一批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项目。

  坚持“多元推广,强化共享”。运用全景导览、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全面构建由建筑二维码、微信公众号、“智慧园文”数字信息管理平台等构成的“多位一体”历史建筑“云展示”和全民互动数字化平台。多维度挖掘历史建筑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出“足不出户逛杭州”“走进历史建筑时光里”等系列活动,创新市民与遗产之间的链接途径,提升历史背景和文化感知度。

  坚持“多元活化,合理规划利用”。立足文脉传承与现代经济价值提升,成功探索出功能延续、商业开发、创新创意、文化展示4类历史建筑“活化新生”模式,走出一条文化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新路子。先后推出杭丝联历史建筑(创意产业园)、南山路206号(咖啡馆)、大慈山别墅建筑群(精品酒店)等50余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形成南山路、北山路、中山路等多条历史建筑活化利用集中线。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批准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落实城市更新行动,就是落实国家战略、抢抓战略机遇,特别是城市更新意味着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宅建设等方面的巨大投资需求,将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同时,城市更新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资金平衡难、政策配套难、多方参与难等问题是需要引起高度关注。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因类施策,以扎实的工作成效赋能高质量城市更新。

  2023年10月17日,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有关部门在对洋坪镇徐家棚村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3家餐饮单位正在使用无熄火保护设施的燃气灶具。经核实,远安某液化气有限公司未对上述3家餐饮单位的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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