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公司能够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改房产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的人要接着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数的限制届满时,使用者要接着使用土地的能申请继续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 149 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 的,自动续期。 对于私人住宅,是指私人宅基地。根据现行法律和法规规定,农村宅 基地由村集体组织按各省规定的户均标准,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中采用无 偿、无使用年数的限制的方法划拨给村民使用,村民对宅基地只能自用,不能进入土地市场进行公开转让,也不能用于抵押或出租。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 限内让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 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 70 年; 2、工业用地 50 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50 年; 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 40 年; 4、综合或者其他用地 50 年。 信访件中提到的商品房使用的时间为 70 年。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 交换和增与。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义务和 权利随之转移。通过转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数的限制为土地使用 权合同规定的使用的时间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数的限制后的剩余年限。 从信访提到的年限减少是因为房地产公司在受让该宗土地时已经计算土地 出让年限,再次转让给信访人时根据转让的规定土地使用年数的限制核减。 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也有 规定,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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