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我局拟对万年县仁博建材有限公司移动式隧道窑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万年县仁博建材有限公司移动式隧道窑设备升级改造项目位于上饶市万年县苏桥乡山底村,属技改项目。项目在原用地基础上不新增用地,对现有工程进行技改。技改内容为:1、优化生产线,更新一台破碎机,对脱硫塔主体改造,对原料车间进行改建;2、新建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间、成品堆场;3、新增污泥作为原料烧结页岩烧结砖,更改污泥、煤矸石、页岩的配比方式生产页岩烧结砖。技改前后产量不变,仍为年产页岩砖6700万块(折合标砖为1亿块/a)。
技改项目破碎、筛分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隧道窑烟气收集后采用“低氮燃烧+水膜除尘+干式过滤器+布袋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经不低于30m高排气筒排放;污泥产生的恶臭经密闭仓库收集采用生物滤池塔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技改项目破碎粉尘、隧道窑中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氟化物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隧道窑烟气中的汞、铅、砷、镉、铬及其化合物、氯化氢、二噁英排放参照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的排放限值;污泥仓库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要求;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3的排放限值,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
技改项目脱硫除尘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出入口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混凝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垃圾污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装置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外排。生活垃圾污水排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要求。
技改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破碎机、给料机、搅拌机、拌挤出机、码坯机等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采用设备加装减震器、消音器、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厂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项目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普通工业固态废料应合法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普通工业固态废料、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一定要满足《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若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卫生防护距离为原料堆场、破碎车间周边50m,污泥库边界周边10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
主办: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承办:上饶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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