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1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将迎来揭牌建设五周年。五年来,示范区坚定推进国家战略任务,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坚持制度创新和项目建设“双轮驱动”,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到全方面推进、厚积成势,广泛凝聚共识,勇当先手棋和突破口,让中国式现代化在示范区展现勃勃生机。
示范声推出【下好先手棋,勇当突破口】专栏,系统展示示范区五周年建设亮点。
生态绿色是示范区的天然基因。示范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制度创新取得明显成效。2019-2023年,示范区地表水优Ⅲ类断面比例从75%上升到96.2%,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从78.4%上升到84.1%,“一河三湖”重点跨界水体水环境质量提前达到或优于2025年目标,自然生态质量状况稳定,鸟类等珍稀物种的种类增加。2023年,示范区首次对跨区域的33个固定调查点位、2条调查样线个大样地按照统一标准开展生态调查监测。结果显示,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较2022年逐步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优级水平,地下水、土壤、生物及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生态质量指数(EQI)为47.2,生态质量评价类别为三类。
五年来,示范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依照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指导意见,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体系,构建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环境协同治理长效机制,创新推出生态环境标准、监测、执法“三统一”工作机制,跨界水体共保联治,河湖环境要素功能目标、污染防治及评估考核机制,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机制等,构建示范区生态保护制度“四梁八柱”。
五年来,在中央和国家相关部委有力指导和两省一市全力支持下,示范区依托协作机制,大胆创新,积极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融入规划、建设全过程,不断推动生态环境跨区域治理的创新举措集成落地。
今年8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从系统谋划、共保联治、管理效能、绿色创新等4方面提出19条重点措施。两省一市在《政策措施》指导下,不断推进制度创新,谱写长三角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新篇章。
近期,在生态环境部指导下,两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协同示范区执委会、两区一县积极地推进太浦河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融合衔接,首次实现沪苏浙两省一市全流域、“一张图”整合,逐步提升跨区域联防联控和应急联动水平,切实保障流域水环境安全,有力支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此外,生态环境部太湖东海局、水利部太湖局会同示范区执委会制定《示范区生态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对2011—2020年示范区“一河三湖”生态环境状况统一开展全域式、摸底式、回顾式调查评估,为生态环保工作开展提供有效支撑。
五年来,在示范区执委会牵头下,在国家相关部委支持指导下,两省一市生态环保部门经充分协商、深入对接,推动生态环境标准、监测、执法“三统一”,并共同制定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建立了以“一套标准”规范管理、“一张网”监测评估、“一把尺”有效监管为重点,跨区域统一的生态环境制度体系,方案明确的56项任务已全面完成,6项转为常态化运行。
今年,在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框架下,示范区两区一县协同构建水、气自动监测网络,同时按照统一监测时间、频率、指标、方法和评价标准的“五统一”原则,稳步推进跨省域监测数据共享。
示范区探索的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分区管控制度等创新成果已纳入今年5月正式施行的《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条例》,并在长三角区域及全国同类省际毗邻区域复制推广。
跨界水体治理,是跨省域毗邻区域治理难题,也是示范区总体方案明确的生态环境领域根本任务。示范区内河网纵横、湖泊众多,水面率达20.3%,有47个主要跨界水体,互为上下游、左右岸,水的用途不同,对水质的要求就有差异,表面是治水治污,实则考验的是跨区域协同。
示范区的建立,为跨域联手治理跨界水体带来契机。2020年9月30日,沪苏浙两省一市生态环境、水利(务)局(厅),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以及示范区执委会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围绕太浦河、淀山湖、元荡、汾湖“一河三湖”等重点强跨界水体,三级八方大胆试、勇敢闯,突破行政壁垒,积极探索省际交界河湖共保联治新经验。目前,示范区47个重点跨界水体实现了联合河湖长制的全覆盖,联合巡河、联合管护、联合监测、联合执法、联合治理的“五个联合”制度不断深化。
今年以来,两省一市有关部门协同示范区执委会开展了示范区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共同制定示范区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实施方案。示范区加强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有序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协同立法,协同划定示范区跨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同编制太浦河沿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联动应急预案。
五年来,示范区加快探索绿色创新协同融合发展路径,推动形成绿色低碳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示范区出台了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指导意见、碳达峰实施方案和水乡客厅近零碳专项规划。推进实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方案,积极探索跨省域协同推动生态优势转化的有效路径,打造嘉善竹小汇低碳科创聚落、吴江同里区域能源互联网、示范区跨省一体化氢能源公交等低碳技术应用场景和项目。推进绿色金融一体化发展,出台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方案、绿色保险实施意见,开展绿色保险助力太浦河水环境保护等试点工作。
今年,在生态环境部积极指导下,两省一市生态环境厅(局)在示范区探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实施方案、管理办法、核算技术规范等制度体系,长三角试点区域排污权交易买卖平台正式上线,并形成示范区首批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跨省交易案例,实现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
在各方一起努力下,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了从“独奏”向“协奏”、从“单打冠军”向“团体冠军”的转变。示范区执委会将继续发挥“共”的优势,做好“联”字文章,汇集两省一市、三级八方力量,持续加大制度创新力度,为全国其他重点地区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提升绿色创新能级提供更多可借鉴的范本。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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