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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发改委关于赣州市委党校学员综合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2024-03-15 案例展示

  报来《关于审批赣州市委党校学员综合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赣市党校字〔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关于调整赣州市委党校学员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赣市发改投资字〔号)有关要求,我委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相关的单位和专家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赣州市委党校学员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代码:-47-01-011220)位于章贡区沙石镇赣州市委党校原校区东南侧,用地面积18247.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428.18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综合用房(2层,建筑面积5750.07平方米)、1#学员宿舍(5层,建筑面积3258.08平方米)、2#学员宿舍(5层,建筑面积3258.08平方米)、3#学员宿舍(6层,建筑面积11773.17平方米)、地下室(1层,建筑面积6388.77平方米)等以及附属或配套工程,并购置有关设施设备。

  本项目自北向南布置教学综合区、学员生活区,地下室平时基本功能为车库和设备用房,战时部分转换为人防人员掩蔽所。教学综合用房、学员宿舍等各建筑单体均采用框架结构型式,下部基础型式为独立基础、条形基础或桩基础。项目水源为市政供水,由原校区供水管网引入一路DN150给水。项目由7号楼体育馆南侧引一路10kV电源,设置一台350kW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设置一台800kVA、三台630kVA变压器。

  下阶段,应根据现行有关标准、规范以及专家组审查意见逐步优化完善各专业设计;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并按各专项审批要求加强完善设计,落实具体措施;应认真执行我市关于实施装配式建筑要求,落实具体措施,组织实施项目;应复核抗震设置防护要求,加强完善防火、抗震设计,采取合理措施,以利安全;应按照《江西省城市公共场所和居住(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管理办法(试行)》(赣发改能源〔2019〕27号)规定,严格执行充电设施的设置数量以及快慢充设施比例要求;应根据场地情况,结合进一步的岩土地质勘查工作,复核场地地质灾害影响,视情况采取对应措施,复核并逐步优化完善边坡防护方案,确保安全。

  本项目总概算17923.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550.46万元,工程建设另外的费用1519.61万元,基本预备费853.50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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